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条拟罚款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一个小超市、处以6.6万元罚款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处罚从不是目的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司法、货值约20元的芹菜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近年来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货值小 、个体工商户、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即使合法 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2025年初 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小微企业 。一辆小餐车。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